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以考生申请、院校考试或考核、统一备案录取的考试招生形式进行。省内高职(专科)院校均可申请参加,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。
院校参加试点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50%,招生专业和计划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院校向社会发布。院校可安排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(3+2"分段培养项目)招生计划。
安排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“3+2"分段培养项目招生计划,不超过学校年度”3+2"分段培养项目招生总计划的30%。已安排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"3+2"分段培养项目专业,不再安排到普通高考统招批次招生。
报考流程
3月23日至25日第一轮提交申请志愿
4月11日前院校完成对考生的校测
4月14日前院校将第一轮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
4月20日9:00-15:00第二轮提交申请志愿
4月26日前院校完成拟录取数据的报送备案
报名条件
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,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。
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,考试成绩供招生院校使用。
院校申请
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,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,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,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。